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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的通知

 

 
 
 

市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国家和省驻扬单位,各大专院校,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,各企事业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》(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)《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规程(试行)》的要求,现将做好2008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时间  

    2008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1日举行,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:

    上午   9:00—11:00  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

    下午  14:00—16:00   统计法基础知识

二、考试报名形式

    从今年起,我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。

    按在地管理的原则报名。

三、报名时间:7月1日—7月31日

四、报名平台

    考生报名平台为“江苏省统计从业资格申报网”。

    网址为:http://58.213.114.167

五、报名的审核、确认

    考生网报成功后,还必须经所在地统计局审核、确认。

    不经审核、确认的考生,视同放弃报考。

    考生务必于8月4日—8月8日将有关报名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地统计局接受报名资格审核、确认。需报送交验的纸质材料如下:

    1、网上下载填写的《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》一式两份;

    2、有效的本人身份证(或军官证)及其两份复印件;

    3、合格学历证书及其两份复印件(申请免考一科的考生提供);

    4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或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。

六、报名费用

    报名费10元,培训费335元,教材费40元,合计385元。送交验纸质材料的同时交纳费用。

七、准考证打印

    9月8日—9月18日 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网站,下载打印准考证。

八、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时间:9月上、中旬,具体时间由所在地统计局另行通知。

九、成绩查询

    11月15日起,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结果。

十、申请免考一科考生的条件:可点击扬州统计信息网(公众)“统计从业资格管理”栏目查看、对照相关条件。

十一、联系人:姜 扬  联系电话:87863611   87141509

 

扬州市统计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08年6月27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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